tel咨询电话:15132854000
tel_m

护栏底座新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只(以下称“应税船只”),应当交纳船只吨税

  吨税按照船只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应交税额按照船只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核算。净吨位,是指由船籍国(区域)政府签发或许授权签发的船只吨位证明书上标明的净吨位。核算公式为:应交税额=船只净吨位×定额税率(元/净吨)

  应税船只在进入港口处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交税收取吨税执照,或许交验吨税执照(或许请求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应税船只在脱离港口处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或许请求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承继等方法取得船只所有权的初度进口到港的空载船只;

  9.按照法律规则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组织及其有关人员的船只;

  契合上述5~9项的优惠规则的船只,应当供给海事部分、渔业船只管理部分等部分、组织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许运用联系证明文件,声明免税的根据和理由。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只产生下列景象之一的,海关按照实践产生的天数批注延伸吨税执照期限:

  应税船只在吨税执照期满后没有脱离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应税船只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据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未如期缴清税款的,自滞交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交税款0.5‰的税款滞纳金。

  应税船只抵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只负责人应当向海关供给与其依法实行吨税交纳责任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只抵达港口后,按照规则向海关申报交税。

  下列产业、权力能够用于担保:(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2)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3)银行、非银行金融组织的保函;(4)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产业、权力。

  ◆引学篇:介绍考试方针、科目特色、学习方法等;◆零根底入门篇:介绍部分根底知识、方针原理、专业名词等;◆恒考点抢学篇: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解说根底、不变、重要的考点并配有例题。抢学图书配套课《零根底入门班》+《恒考点根底班》:

  购轻一图书即可取得抢学图书,购轻一豪华版还可取得抢学课程,组合购买还有更多扣头!购注会D班、VIP签约特训班、1V1私家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相关案例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