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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底座问题

  大桥办理修理规则仍在履行48年前的文件,形成办理缝隙长江大桥防撞护栏 究竟归谁修

  晨报讯(记者汪文汉 实习生刘舒 毛益龙 纪书茵) 长江大桥上的防撞水泥护栏已伤痕累累,铁路、城管、建造三个部分都说这不是自己的统辖规模,没有修理职责。记者查询发现,为何会这样,只因关于大桥的修理办理规则,现在履行的仍然是1960年的一份文件。

  “防撞护栏之所以没人修理,关键是不知道归哪个部分修理。”武汉铁路局桥工段长江大桥桥梁车间副主任季宁称,关于长江大桥的修理和办理,现在履行的仍是1960年8月31日施行的文件——由武汉市公民委员会发布批改的《长江大桥办理委员会修理分工方法》,明确规则人行道板、行车道板以下部分,以及人行道铁栏杆由铁路部分担任修理;人行道板、行车道板以上公路路面,由武汉市建造局担任修理。

  但是,桥上的防撞护栏是1988年才建筑的,一向没有职责单位。季宁个人觉得,防撞护栏坐落行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而行车道和人行路途面的修理属武汉建造部分,“照理说防撞护栏也应归于建造部分”。

  但市建委城市基础设备处相关担任人汪文兵称,2002年大桥大修后,就移交给市城管局办理,“护栏修理应归于城管局”。

  市城管局桥梁修理办理处工程部李姓担任这个的人说,大桥按属地划分给武昌区城管局和汉阳区城管局。但武昌区城管局市政设备办理科张科长说,他们只担任武昌引桥部分和长江大桥正桥路面的修理和卫生,防撞护栏不是他们的统辖规模。汉阳区城管局市政设备办理科金玉银也持相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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