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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4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发布

  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做改造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申报单位实施的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实施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可以是依本项所述,或数字化、或网络化、或智能化为阶段目标的改造项目,也可以是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融合一体的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实施的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为目标,使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为实施前两项所列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其资金筹措主要是采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项目。本项所述融资租赁方式,仅限生产设备直接租赁的业务模式。

  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应当与前两项所列的技术改造项目相互对应,叠加申报。

  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建设费用,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配套软件、设备检验测试维护、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的基本工艺的研发外包服务、评估认证等其他相关联的费用。所指建设费用均为扣除可抵扣税款的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

  (1)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是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自制或购置用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检测,且达到固定资产统计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和改造费用,以及支持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系统等生产设施的建设费用;

  (2)安装工程费用:是指申报单位为安装申报项目各种生产设备、装置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最重要的包含维系设备正常运行的动力、传动设施的安装工程,附属于设备的管线敷设、工作台、梯子、护栏等装配工程;

  (3)建筑工程费用:是指申报单位为满足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需要而实施的有关生产环境的工程建设费用。最重要的包含与生产设备加工制造场所相对应的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做改造的建设费用,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消防、环保、卫生、通风、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各样的管道( 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等建设费用。

  (1)配套软件费用:申报单位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配套购置的,且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操控、管理软件系统费用;

  (2)检测维护费用:申报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设备运行维护、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智能化集成费用:申报单位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设计、咨询、安装、集成、5G网络环境建设及5G网络资源使用费等费用;

  (4)研发外包服务费用: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的研发服务费用;

  (5)评估认证费用:申报单位为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实际发生的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评估认证费用。

  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所列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利用银行贷款做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生产设备所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租赁利息。

  (一)资助数量。无数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规程》资助条件,均可获得资助。

  事后方式。根据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后,其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级资助:

  评价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

  评价等级达到三级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6%给予资助;

  评价等级达到二级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2%给予资助。

  上述各等级的资助金额上限均为5000万元。其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申报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事后方式。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其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申报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事后方式。对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所列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生产设备所实际发生的利息,按不超过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贴息;同一笔银行贷款或设备租赁费用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最长贴息期限3年。

  实际资助标准,将根据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而定。其中,根据《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对企业2022年当年新投资、当年完工、当年纳统的技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按最高的资助比例足额资助,并优先安排在2023年审核资助。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选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事项办理申请。

  2.登录深i企(,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适用政策文件选择纾困“30条”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适用政策文件选择高水平发展若干措施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28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表1);

  适用政策文件选择纾困“30条”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7月11日至8月4日(上班时间),到市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适用政策文件选择高水平发展若干措施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7月11日至8月21日(上班时间),到市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注: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小程序。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信息源自: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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